紅網長沙4月28日訊(通訊員 江朔 周利雙)新建辦公樓做安全檢測,村幹部從中謀取私利,收受工程方回扣2萬元,變相索賄最終東窗事發。4月25日,吳某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6月,長沙市望城區某村綜合樓進行結構安全性檢測一事交由村委委員吳某某負責具體辦理,吳某某經戰友朱某某介紹找到某土木建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其後與該公司代表戴某在一餐館商談合作事宜,商定以12萬元的價格對辦公樓進行檢測,吳某某提出要報銷部分工作經費,戴某予以同意。
  同年8月,該村辦公樓檢測完工相關款項支付到位,吳某某到朱某某家收受回扣人民幣2萬元,收受的錢物主要用於個人還貸及揮霍。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吳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退還非法所得2萬元。
  檢方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數額較大,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該案在當地的影響比較惡劣,民憤比較大,有逮捕必要,遂依法批准逮捕。
  辦案檢察官提醒:各級村委會在重大項目建設中要加強對招投標過程的監管,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村級財務公開透明,堵塞村幹部貪污受賄的漏洞。  (原標題:辦公樓安檢村幹部牟利索要回扣2萬元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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